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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決定要分手,肯定是因為彼此之間有無法溝通或磨合的歧見,那多半是經年累月的積累,而你們肯定早為此吵過無數次架,換言之,對方也知道彼此之間「有問題」,差別只在於,你認為這個問題已經無解,而他卻認為,如果是真愛,就該努力去克服難題。

所以,你的第一個自我懷疑是:是我不夠努力嗎?甚至,是我不夠愛嗎?

如果你曾經有這樣的自責,那麼,請你仔細回想,你曾經多少次就此問題跟對方溝通?你曾經想過多少辦法想解決問題?你真的沒有努力過嗎?其實你有的,就是已經努力到無力了,問題依舊無法解決,才決定要分手。 

 

事實上,如果你不曾努力,老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,不會在這裡為了分手與否而猶疑。更何況,努力也並不是幸福的萬靈丹,如果說只要夠努力,就一定能夠天長地久的話,那麼我們也不需要苦苦尋覓適合的人了,乾脆回到指腹為婚的年代,還能順便提生低落的結婚率。

 

但當然,到了分手的關卡,還希望對方能認可你的努力,實在是不大現實的事。一般來說,被分手的那一方,一定會有無限的憤怒、怨恨、哀怨、懷疑……等負面情緒。一開始,你一定也試圖解釋「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樣子」,或者在他發飆罵你時,壓下你也被挑起的怒意,試圖好好和他講道理,但是,對方的負面情緒就像是一場森林的燎原大火,無論你往裡頭丟什麼,都只會成為助燃的柴薪。

於是你面臨了最大的挑戰,那就是:他不願意分手,如果我硬是甩開他,他就會受傷,所以我是個爛人?

 

這是一個困難的關卡,沒有人喜歡被當成爛人(特別是你真的並不爛的時候),如果你在提分手時卡住,並非是因為想分手的立場不堅,而是無法承受來自對方的指責的話,你要記得一件事,那就是,放任愧疚感折磨自己,並不能補償對方的痛苦。

 

有些人在提分手時,因為不想扮演加害者的角色,會不斷強調「我也很痛苦」、「我也不願意」,當然那些都是真的,但其實,你要明白一件事,那就是:在一個比你痛苦的人面前強調自己的痛苦,在對方眼裡看來,無疑是一種落井下石的舉動。

 

你必須要理解一件事,那就是:在這個當下,被分手的人的確比較痛苦。

他的確比你痛苦,但這並不是因為你是爛人的關係,而是許多因素交互作用下的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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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愛情裡的爛好人、分手、勇氣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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